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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23-03-20 11:05 浏览:4056

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是隶属于南通沿海开发集团的国有企业,目前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规划类专业硕士研究生3名,地理信息系统类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高级建筑师1名,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具备《2023年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硕士研究生”,指在2023年毕业(本科及研究生均为“985”院校毕业)并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9月30日。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在2023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程序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与要求

下载《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电子报名表(含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照片)及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职称证书、任职证明、其它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禁止使用拍照方式提供上述材料)在2023年3月31日16:00前发送至898833319@qq.com邮箱。(发送到邮箱的电子材料统一压缩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新城市公司”) 。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日。

2、根据应聘人员的《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

4、由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时组织考试,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予以核减及取消。

5、应聘人员在2023年4月2日16:00后,可从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对资格审查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9092555,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4月3日09:00~2023年4月3日16:00。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6、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生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 考察、体检、公示及录用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得分按照5:5比例折算合计总成绩,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由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考察和体检。符合招录条件者,在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南通市工农南路101号404室)公示7个工作日后办理录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确定是否递补。

五、咨询电话

报名有关事项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13-89092555。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513-59009888。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其他

本简章由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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