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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公告
日期:2023-02-06 09:52 浏览:738

因工作需要,三星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10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1名。


02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能适应城市管理辅助岗位作息时间安排。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03
招聘岗位、学历及相关要求

04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择优聘用。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海兴路65号(海门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04室),联系电话:0513-82213816。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3.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党员证明(需有党组织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内容填写《三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

4.有关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1.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1.5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素质。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的匹配度、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等。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得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此次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开展背景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统一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对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经研究同意,解除其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录用情形或主动放弃的,经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工资为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年终根据工作实绩发放考核奖。


05
相关要求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06
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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