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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税务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日期:2022-01-24 20:32 浏览:3231

南通市税务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

二、招聘条件及人数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政历清白,无不良记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类或者其他重大疾病,服从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2.驾驶员:4名,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18-45周岁(1977年1月24日至2004年1月24日之间出生),持A2或A1驾驶证,从事汽车驾驶3年以上工作经历,住南通市区,对市区及周边地区路况熟悉,无不良驾驶记录,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税务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或退回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适合从事税务机关驾驶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至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技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一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如实填写《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附件1)。

原则上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01月24日至2022年01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3.资格审查

将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与报名。

4.咨询电话:0513-83548808(缪老师)

(二)测试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统一安排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岗位认知、操作技能等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的,再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与待遇

1.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一经录用,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4.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及工作时间地点安排。

5.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五、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全程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589973

六、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所有进入现场报名及考试阶段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同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低于37.3度);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彩色打印,附件2)并签字,现场交给工作人员。凡体温、“苏康码”、“行程码”异常或“行程码”中带有*号且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无法参加现场报名及测试。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附件: